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报告

31.10.2014  19:01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报告

                                                        中共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

                                                                          (2014年10月)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落实主体责任上来,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带头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关键环节,注重长效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廉洁勤政意识显著增强,服务热情明显提高,工作效能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领导先后6次对我局工作做出批示,李克强总理视察济南时专程来我局考察,予以肯定和鼓励。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

  我局严格按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保障和促进工作开展。

  (一)坚持原则,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使选人用人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要求。坚持选人用人工作集体研究,充分尊重基层意见和民主意愿,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积极参加组织部门、纪委等任职培训、廉政教育等,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形成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

  (二)注重实绩,实现选人用人科学化。遵循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有效发挥。根据今年机构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交流任职干部9名,均得到了群众公认并在工作实践中得到检验。

  (三)完善制度,突出选人用人规范性。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先后制定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人事档案审核制度等,规定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职或免职前,分管领导和人事处负责人与任免干部逐一谈话,提出要求。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严格规定程序,认真做好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议事记录。对干部“三龄两历”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政策认定,真实记录干部个人经历和思想品德、业务能力,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依据。通过编制严密的“制度网”,努力将各项选人用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强化监督,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党委向全系统和社会各界郑重作出廉政承诺,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全面落实中组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纪委书记定期上廉政课,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处级干部廉政约谈。加强人事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到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在党委会讨论决定前,都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促进选人用人工作良性发展。

  二、转变工作作风,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转变作风,规范履职,强化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一)狠抓作风建设,深入纠正“四风”。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和察民情、接地气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格落实整改,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要求,在做好废、改、立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岗位履职尽责、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10项27条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综合工作的规定》和《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责任分工》等,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态度蛮横、作风霸道、特权思想等不良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与民争利、“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以及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效率低下问题。

  (二)突出重点环节,规范履职行为。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等要求,签订《全方位目标责任书》,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德廉知识测试,严格落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打牢廉政为民基础。针对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严格规范程序,同时将维护群众利益等事项列入年终考核项目,强化内部制约,积极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内部督察通报、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企业座谈会、开展3.15主题活动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群众投诉情况和办理情况,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减少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拓展执法领域,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查办移动通信业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案件2件;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行政调解合同争议4起,查处合同违法案件51起。开展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规范120余户农资轻微违法行为,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20个批次、立案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74起,净化市场环境。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对3228家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网上抽查,查办违法案件18起。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答复咨询电话、邮件71人次,受理涉传投诉举报27件次。加大广告监测和违法广告查办力度,查结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违法案件52件。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07起。今年以来,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041起,有力维护群众利益。

  三、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党委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发挥制度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尤其是对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及“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廉政承诺、重大事项报告等基本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贯彻落实要求。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制作廉政监管风险防范手册、《风险防范提示卡》和《监管服务监督卡》,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注册登记工作规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办理工作规范。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17个规范性文件,从不同层面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

  (二)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强化预防性监督,对新提任干部、新招入人员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使其听着警钟上岗,打牢廉洁从政基础。推行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推进局务公开,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公开和上下有别、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工商机关领导决策、人财物管理、干部职工关注的专项事务,因事制宜,灵活多样,采用不同方式公开。推进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项目的岗位、人员中容易发生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实施有效防控。针对各职能工作中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对19名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3名重点岗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了告诫和提醒。推进电子监察系统,把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对服务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行为的实时、全程自动监控,对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积极开展述职述廉、公开承诺、走访座谈、民主评议等活动,增强监督整体效力。

  (三)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备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审核备案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规范行政审批权。扎实推行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完善注册登记工作廉洁勤政规定,落实首办责任、领导带班、特事特办等制度,对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办事制度、办结时限等予以公开,并强化监督落实,保证依法、公正、透明运行。二是规范监管执法权。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指导和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完善廉政预警和违纪纠错机制,深化落实“抽查制”,推进信用信息监管,促使市场监管工作于法有据,依法而行。坚持依法行政,监督办案程序、案件审理、定性处罚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回访,监控自由裁量权和处罚权,力促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以案谋私等严重违纪问题发生。三是规范决策管理权。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保证民主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实施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和完善重要资金预算、审批、管理、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财物管理权的监督。通过实施全面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权力的运行,打造了关得住、关得牢的权力“笼子”。

  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局党委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

  (一)强化执纪执法工作支持。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我局党委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利用党委会、局务会等时机,及时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纪委意见建议,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共同研究防控廉政风险和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对策措施,主动开展业务指导和措施对接。强化统筹协调,根据纪委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进展情况,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搞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案件情况,增强案件查处工作实效。党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牵头和协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负责,主动担当,积极为纪委分担责任,减轻纪委工作压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协调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确保纪委正确履职。

  (二)夯实执纪执法工作保障。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配优秀骨干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并积极创造条件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注重培养纪检监察人员平和心态,坚持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鼓励、肯定、支持执纪执法人员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弘扬正气,鼓舞广大干部职工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的勇气,树立执纪执法机关的威信。重视财力、物力的支持,积极改善纪检监察办公条件,配备先进执纪办案设备等,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重视纪检部门的监督意见,尤其是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明确责任部门抓好落实。重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三)优化执纪执法工作氛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是各级执纪执法机关的神圣使命。局党委注重正面典型引导,明理守法。通过市局党校教育阵地组织教育专题培训、观看遵纪守法模范录像片、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为主题的大讨论等形式进行正面引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注重案例警示,敬法畏纪。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史馆、警示教育基地和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每月一课”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光盘,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注重营造氛围,弘扬正气。通过建立廉政文化墙和文化长廊、张贴格言警句、举办廉政书画展、自编自演廉政情景剧等,用生动素材阐述廉政文化内涵,营造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廉洁自律,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带头人

  局党委牢固树立正人必先正己,“打铁尚需自身硬”的意识,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坚持从自身做起,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带头人”。

  (一)带头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性学习,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考勤机制,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全面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积极拓展学习形式,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出考察、专家讲座、现场调研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有利时机,强化实践教育和学习,培养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带头遵纪守法,坚持严以律己。局党委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班子抓起,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时刻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注意从细节上审视自己,不争功、不争利,不诿过、敢负责,追求健康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既不顾及情面、听之任之,更不包庇纵容、任其发展。班子成员坚持抓业务不忘抓廉政,认真研究分管工作、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带头加强整改,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三)带头接受监督,坚持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局党委强化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带头接受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检查,带头剖析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尤其是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深入剖析,积极整改,虚心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促进党委班子廉洁勤政,秉公用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常抓不懈,扎实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果,为服务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