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告知制度 抓好农药销售源头

23.09.2015  13:44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监督管理,提高农药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防止假劣违规农药进入市场,从源头上控制农药质量。《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要求农药经营者将经营农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农业局。平度市农业局结合实际情况,投入300万元,给农药经营者安装农药监管追溯平台,农药经营者通过平台实现农药产品告知,形成电子台账,做到农药经营管理信息化、农药告知网络化、经营档案电子化、销售使用追溯化。

  目前, 60个农药批发商通过平台,对2000多个农药产品进行了经营告知。实现了农药监管由市场检查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管与日常监管并重转变,对规范农药经营、强化市场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建立了信息查询平台,对已经实行告知的农药,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方便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上网查询识别,指导经营和使用行为。

  下一步,平度市农业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凡发现农药经营单位未进行经营告知的,将对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平度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