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济文明办﹝2016﹞24号)要求,现就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济南市2016年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安排》(济文明办﹝2016﹞12号)、《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济文明办﹝2016﹞24号)中关于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针对建筑工地围挡封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狠抓相关标准要求的落实,努力使我市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的标准要求,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 主要任务
按照市文明办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措施,深入推进、落实我市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工作。
(一) 设置内容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左上角标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右上角标注创城标识,参考内容在中国文明网联盟·济南站下载。
(二) 设置范围
济南市主城区,包括高新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共七个区的建筑工地围挡。
(三)设置安排
在建筑工地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30%以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本工地围挡总面积的30%。每个区至少建设示范建筑围挡5个,每个建筑围挡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10处以上。
(四)设置进度
9月13日前,全部完成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设置任务,各区将设置情况照片报送市质安站,由市质安站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城乡建设委。
照片要求:示范建筑围挡10张/工地,电子版,像素:1280×960 及以上,每张照片需注明所处位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委成立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武兆军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魏 涛 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处长
刘其贤 市质安站站长
成 员:市扬尘办工作人员
市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属地管理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全面负责本辖区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协调区文明办提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所属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建筑工地公益广告图牌的制作质量、安装进度以及后期维护的监督管理;筛选、推荐本辖区示范建筑围挡工地名单,报市质安站审核、验收;推广示范工地实施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推进本辖区“讲文明树新风” 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
市质安站负责全市示范建筑围挡工地的验收和有关照片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筑围挡则是城市建设公益广告设置的主要载体,各(县)市区要切实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 精心组织。公益广告设置整齐、安全、无污损,与周边环境协调;定期清洗、保养和维护,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图牌用材优选优质,努力打造广告精品。同时注意大型广告图牌制作、安装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背板、边框及支架接连可靠,要确保使用中的安全稳固。
3. 狠抓落实。市城乡建设委将把落实“讲文明树新风” 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的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内容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达标、影响全市测评成绩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月上旬,市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相关督查,各单位务必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