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进一步巩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就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济文明办[2016]24号)、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落实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的实施方案》中关于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针对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狠抓相关标准要求的落实,努力使我市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5-2017)》的标准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设置范围:济南市主城区,包括高新区、历下区、
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共七个区所有应设置围挡的在建工地。
三、围挡标准:按照市文明办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落实我市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工作。
1.设置内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便于社会和公众识别,参考内容向所在区文明办索取或在“ 中国文明网联盟·济南站 ”下载。
2.数量保障:建筑工地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必须符合《济南市2016年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安排》(济文明办[2016]12号)的要求,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本工地围挡总面积的30%,每个示范建筑围挡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10处以上。
3.进度要求:10月底之前,各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每天向市扬尘办上报围挡设置进展落实情况。按要求整改合格后,及时上报围挡照片,照片要求:示范建筑围挡10张/工地,电子版,像素:1280×960 及以上,每张照片需注明项目位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筑围挡则是城市建设公益广告设置的主要载体。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各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社会宣传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实施,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 严格要求。公益广告设置整齐、安全、无污损,与周边环境协调;定期清洗、保养和维护,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图牌用材优选优质,努力打造广告精品。同时注意大型广告图牌制作、安装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背板、边框及支架接连可靠,要确保使用中的安全稳固。
3. 狠抓落实。市城乡建设委将把落实“讲文明树新风” 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工作纳入各区建委(建设局)的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对工作不达标、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评选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评选扬尘治理示范单位申请以奖代补资金、济南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优质结构杯、泰山杯、泉城杯等奖项时实行一票否决。对整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达标、落实不利的单位全市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建军 6660560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济南市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