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国土办严格遵守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16.10.2014  16:04
          蒙山旅游区山地多,平原少,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为了及时掌握区内地质环境变化情况,保障区内地质环境安全,蒙山国土办严格遵守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制度。

“汛前排查”是指每年5月1日前,蒙山国土办组织相关科室、所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威胁对象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对威胁对象多、影响范围大的隐患点稳定性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汛前排查坚持群专结合方针,对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全区通报,列为群测群防的工作重点,并落实监测和防治单位、责任人,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向受威胁单位及群众发放“两卡”和地质灾害检查问题告知书。

        “汛中巡查”指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对区内所有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查,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指导。汛期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巡查内容主要为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检测人员及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地灾点“明白卡”发放情况、监测记录情况、地灾点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报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点、抢险队伍、交通通

          讯系统建设情况、隐患点发展趋势等。汛期巡查中发现的隐患点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受威胁单位做好值班和监测预报,共同商定防治措施。

          “汛后复查”指每年9月30日汛期基本结束后,根据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情况,结合本地往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地学专家对汛后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作出科学的分析预测。根据复查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点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能动性,继续加强监测预防预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治理措施。

          蒙山旅游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经进入“汛后复查”阶段,国土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区内重要地灾隐患点进行勘查,邀请地勘单位地学专家对隐患点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制定科学可行的治理方案。国土办将认真做好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临沂市国土资源局蒙山旅游区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 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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