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全面探索开展镇街村居审计工作
近日,蓬莱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并通过了《蓬莱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印发,要求立即着手启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会议听取了审计部门关于蓬莱市村居审计工作方案的汇报,审计部门牵头起草了《蓬莱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先后征求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查,经多次修改完善及征求意见后,最终提请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蓬莱市委书记杨原田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对该制度予以充分肯定,强调纪委、审计部门和各镇街要抓好落实,促进村居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纪国法、提高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使审计触角延伸到行政管理的最基层,弥补村居干部审计监督制度空白,进一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高村居干部履职履责意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等方面积极的作用。
该《办法》规定,从2016年9月至12月成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做好面上试点,审计项目要求不得低于各镇街村居总数的10%;2017年1月全面开展起来,力争用两年时间,将全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全部轮审一遍。力争做到:一是理顺工作职责。各镇街设立镇街审计办公室直接开展审计,根据掌握的村居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边查边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二是严控机构编制。在镇街财经服务中心挂审计办公室牌子,编制全从财政所、经管站等单位调剂,人员从全市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考选,做到既不增设机构,也不增加人员编制。三是保障工作开展。成立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市长任组长,纪委、组织部、检察院、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人社局和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在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牌子,负责计划制定、业务指导、项目审计等工作;在各镇街党政办公室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牌子,行政关系隶属镇街政府,负责本镇街村居干部审计工作,直接在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工作上实行“双重领导”,向镇街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和市审计局报告工作。(田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