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一违法排污企业经营者被依法刑拘
10.06.2015 12:3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日前,蓬莱市环保局、公安局、大柳行镇政府配合联动,对位于大柳行镇的一处违法生产排污厂家进行查处。将该厂用于生产的四个窑口进行了全部封堵,使该厂无法恢复生产,杜绝该厂继续违法排污行为。
今年1月,蓬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刘家沟中队执法人员现场监察时,发现位于大柳行镇河东姜家村的某个体工商户利用石灰窑进行石灰石加工生产,有违法排污行为。执法人员随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未建设环保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产生大量烟尘和粉尘污染。针对其违法行为,市环保局随后对该厂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
3月,蓬莱市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该厂污染问题,环境监察大队刘家沟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该厂接到环保局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只进行了封窑未填料,未执行停止生产的决定。之后一直到5月,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仍然正常生产,多次要求其停止生产排污,但该厂一直未执行。
针对该厂拒不执行停止生产排污的情形,蓬莱市环保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市公安局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并经调查后依法对该厂经营者下达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6.201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