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莱市中医医院市中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02.12.2016  18:08

  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公示的批复》要求,现将蓬莱市中医医院中医类别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8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省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邮编:250014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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