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入选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公示名单
日前,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公示了入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名单,蓬莱市上榜全国绿化模范县(市)。蓬莱市目前林地面积达84万亩,有林地面积为7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03%,全市近一半面积已被葱郁森林所覆盖。受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带动,全市林业近年实现全面跨越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绿色支撑和生态基础。
围绕“人间仙境·绿意蓬莱”建设目标,蓬莱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推出了四大措施。 一是 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建成山丘与平原、沿海与内陆、城镇与村庄一体的林业生态体系;将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工作纳入部门、镇街目标责任制;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投入3.5亿元用于生态修复和城市增绿工程。 二是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全市投资5亿元,建成城市公园5处、湿地公园1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7.04平方米,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三年大造林工程共完成荒山造林5.6万亩,基本实现荒山全覆盖;公路和水系绿化工程实施后,公路绿化率达到98%,水岸绿化率达到95%;2014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106.5亿元,农民在林业产业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三是 严格执法,强化管护。开展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狠抓森林防火,实现全市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制定出台《蓬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统一挂牌,建立电子档案,落实责任,全市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占全市总面积的11.39%,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时也为市民创造了更多休闲去处。 四是 广泛宣传,着力引导。各类媒体都有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专栏,各类林业科普宣传栏随处可见,林业科技下乡为林农提供田间地头的服务;制定出台《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规划建设了5处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