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环保法治化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针对目前环境治污形势的新变化,蓬莱市环保局认清新形势,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以网格为关键、以企业为重点,全力谋划和实施好下一步的环境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坚决的措施,全方位强化环境安全生产。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主要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各服务处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和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检查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流于形式。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检查措施,对全市范围内的石油化工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存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所有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是检查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环境安全机构设立和职责履行情况;三是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四是检查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情况。为确保检查内容全覆盖,该局将需要检查的具体内容设计成表格,每一个企业都深入现场,采取看现场、查档案、问情况等多种方式,对照表格逐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当场要求企业整改,并确定整改时限。
三、定期回查、跟踪整改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检查,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带队领导负总责”的检查责任制,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确保此次环境隐患排查人员、时间、检查内容和检查效果的落实。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律建立档案,责令进行彻底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的“四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跟踪落实整改;隐患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进一步深化“环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内容,强化对排放污染物企业的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零容忍”,坚持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以及持续增强环境执法合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