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18.08.2015  16:25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54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
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掌握我省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现状,经研究,确定开展2015年第二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及时与抽样地农业部门联系,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监测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组织抽样、检测和结果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2015年例行监测工作对取样、检测项目、样品重新混样并适时添加质控样、结果报送等方面的变化要求,确保抽样和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及时、准确。

  各市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协助做好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收到省农业厅通报后,要立即查找原因,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产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

  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不得将例行监测结果作为依法处罚依据。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 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附件:2015年第二次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