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山东省农业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28.11.2014  13:13
山东省农业厅
         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鲁农财字〔2014〕70号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山东省农业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我省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2014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继续实施山东省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按照粮食生产大县优先、农业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优秀服务组织优先、病虫常发重发区优先的原则,选择建设20个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自愿互利、规范管理”的原则,每个示范县扶持2-3个规模较大、运转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高装备水平,加强规范管理,扩大作业规模,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全程化服务。

  二、示范县选择条件

  示范县应具备以下条件:

  1.粮食生产大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0万亩以上,或果菜等作物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

  2.重点从获得国家和省优秀服务组织所在县中选择。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发展迅速的县也可申报。

  3.病虫害发生重。农作物病虫害常发、重发,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影响较大。

  4.专业化防治基础好。拥有3个以上达到以下条件的防治组织:正式注册登记,日作业能力1000亩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盈利运行。

  5.植保技术力量强。植保站人数、专业技术力量比重,必须符合省现代植保体系建设要求,确保能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组织作业和提供相关服务等。

  三、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

  每个示范县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植保无人飞行喷雾机和单机日作业能力300亩以上的大型施药机械和防护装备。

  为保证采购的植保机械等装备的质量和性能,由省植保总站统一组织招标,确定供货企业名单、产品目录和最高限价。示范县分别从入围的目录中自主选择产品,并与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需要配备植保无人飞行喷雾机的项目县,方案上报前要与省植保总站沟通,经同意后方可选择;配备的设备要明确到具体服务组织。

  市、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对项目宣传培训、建档立制、标识牌制作等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2014年12月,推荐示范县,示范县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省里进行审核和批复。

  2015年1-2月,召开项目部署会;采购设备。

  2015年3-6月,建立示范区,培训防治队员,开展专业化防治作业,工作检查,中期评估,项目完成后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推荐示范县。根据示范县条件要求,各市要认真选择推荐示范县,并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统筹考虑,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市拟报的示范县要认真编写实施方案(附件2),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后,连同证明材料(附件3),于12月1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省植保总站([email protected])。省里组织对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为监督项目实施,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同时,省里将进行中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政策咨询,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项目建设标准。每个示范县要建立2万亩粮食作物全程承包统防统治示范区和1000亩园艺等其它作物全程承包统防统治示范区。示范区要设立全省统一格式的标识牌。扶持后的每个服务组织,日作业能力要达到2000亩以上,实现“六有”标准,即:有工商注册的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稳定作业队伍,有植保信息员,有作业技术规程,有服务档案。其中,仓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开展作物全生育期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承包,整建制乡或村全程承包面积不低于本县统防统治作业总面积的20%。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发放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农民、服务组织人员和植保技术人员培训。植保部门要及时提供病虫发生信息,指导防治作业,大力推行乡或村整建制、全程承包作业模式。

  (五)严格物资管理。县级农业部门要做好专业化防控器械和装备的采购、登记、发放工作。督促服务组织制定物资管理、维护、使用制度,确保物资安全完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调拨、侵占。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  戚永刚      0531-67866119

  省植保总站 杨万海      0531-81608061

  省财政厅  丁圣伟      0531-82669783

  附件:1. 2014年山东省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示范县(市、区)分配表

  2. 2014年山东省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 2014年山东省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示范县需提供证明材料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