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举措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化解小企业投融资难题
中国山东网2月6日讯 (记者 王永春)如今,国内的投资形势比较平稳,但依旧存在投资需求相对不足,企业投资意愿较弱等问题。近年来,山东多举措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化解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等问题上有哪些探索和实践?在2月6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秦柯与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共同解答了这方面的问题。
秦柯首先从全国范围角度解读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问题。他指出,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国家为了应对新形势,保持投资平稳增长,围绕“投什么”“谁来投”和“怎么投”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推出了生态环保、粮食水利、交通、资源保障等七个领域的重大工程包,解决了“投什么”的问题。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重点领域建设,解决“谁来投”和“怎么投”的问题。
下一步,山东将制定全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准入、创新机制,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激发活力、强化监管”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
初明锋则重点解答了山东如何化解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等问题所做的工作和计划。2013年10月2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确定在全省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重点发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两类机构。该意见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截至2014年底,山东共成立民间融资机构680家,注册资本337.5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01家,累计投资额342.5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79家,成功对接资金9.5亿元。机构县域覆盖率为90.7%,烟台等9市已提前实现了县域全覆盖。
“随着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我省非法集资活动得到遏制,已退出全国前十名这个‘黑榜单’。”初明锋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推动民间融资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融资机构扩大资本规模。积极推进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实现民间融资机构县域全覆盖和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探索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可复制可推广经营模式,并组建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