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市公司达250家 股票债券融资额近4000亿元

12.08.2015  17:57

  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两年以来,山东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强化实体经济金融服务上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提前达到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山东以“金改22条”为引领,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936.11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2692.55亿元,增长了39%;今年上半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03.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为5.06%,金融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前达到了山东“十二五”规划目标。

  山东省积极探索“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房、林权、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股权、动产等抵质押物创新得到较好推广,银行业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棚户区改造等经济薄弱环节。

  2014年,金融机构对4.7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1178.3亿元,同比增加277.5亿元。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人民币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1852.5亿元和11092.4亿元,连续多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山东省已与国内所有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及香港、新加坡等境外证券交易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14年,我省股票、债券两项直接融资达到3918.3亿元,是2012年的2.16倍;今年上半年为1707.5亿元。

  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别达到250家和196家。齐鲁银行成为全国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市商业银行;鲁证期货成为我省首家金融类上市公司。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制改造顺利完成,通过实施功能提升工程,该中心已形成股权托管、挂牌交易、上市孵化、融资服务、综合展示和企业规范等六大功能平台,创新开展了私募股权、股权质押、股权众筹等多种融资方式,在全国同类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

  山东出台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新政策,在准入门槛、融资渠道、经营区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6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43家,注册资本558.89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5家,今年以来新增2家。另外,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逐步兴起,第三方支付机构、P2P平台分别达到12家、200余家。

  民间融资阳光化

  为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在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率先在全省范围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机构监管和分类评级办法,设立了民间融资机构协会。截至今年6月末,我省已发展民间融资机构737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40家,注册资本365.11亿元,累计投资626.8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97家,成功对接资金26.5亿元,对接成功率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