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盾2018”行动严打涉自然保护区违法
5月14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全面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抓到底!全面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绿盾2018”专项行动)将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扩大到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排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
为落实“绿盾2018”专项行动,省环保厅等省直八部门采取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检查与自然保护区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同组织实施山东“绿盾2018”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活动,推动整顿治理取得实效。
问题整改“回头看” 坚决查处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按照要求,山东省将具体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以及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专项行动将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针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省直八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将查处和问责贯穿于专项行动中,严肃责任追究。
开展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 建立自然保护区问题台账
为更好保障“绿盾2018”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方案》在验收销号程序及调度通报制度上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违法违规活动及时停止、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完成生态整治修复”的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分级负责验收销号,建立各自然保护区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措施清单。省直八部门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各市专项行动进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