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 严查乱收费

08.07.2015  13:21

  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物价部门将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单位,将公开曝光、加重处罚,并视情追究涉事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国务院4月8日和4月21日两次常务会议分别作出了关于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为此也作出具体批示。济南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物价局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

  据了解,这次检查涉及范围较广,检查涉及的济南市一级单位有: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法院、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工商局等(含下属单位)所有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以及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的时限为上述单位2013年以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

  这次检查的内容有:(一)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收费政策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的。(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无法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擅自增设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前置服务并收费的;除法律规定外,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无法定依据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收费的。(三)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所办的企业,借助行政权力,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费的;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并收取费用的。(五)企业反映突出的其它违规收费行为。

  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检查分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和汇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所涉及的被单位在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物价局讲认真分析研究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检查工作组,对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广大市民可通过举报电话12358提供乱收费线索。

  重点检查结束后,济南市物价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重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总结,并集中对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处理,对自查不重视、不彻底或隐瞒不报等问题的单位,一经发现,除公开曝光、加重处罚外,还将视情将相关情况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涉事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