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三项措施加强行政处罚权网上规范透明运行

22.01.2017  18:40

  近年来,青岛市环保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行政处罚权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行政处罚权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适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代表,一大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了废改立,对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为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市环保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时进行增减、修订和完善,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并录入市执法平台,统一全市执法尺度。

  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制发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平台案件信息录入、运行、信息公开,每月对行政执法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案源登记不及时、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执法文书不规范、证据不充分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是严格规范网上运行和信息公开。针对市执法平台改版后的新要求,市环保局及时制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信息录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规范录入案件信息,避免因填写不及时、不规范造成案件办理超时、公示错误,引发不良后果。在市政府法制办、市电政办联合下发的《关于2016年度全市行政处罚权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青法制〔2017〕6号)中,市环保局没有一起案源录入不及时、缺失附件情况,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