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应诉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济宁召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行政应诉工作的批示精神,总结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行政应诉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4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在济宁召开行政应诉工作调研座谈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济宁市有关县(区)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发言,济宁市、县(区)两级法院的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朱晓峰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全省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大幅提升,案件类型不断增加,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行政应诉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行政应诉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朱晓峰副主任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行政应诉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要切实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采取办班培训、理论研讨、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通过分析研判行政应诉案件产生、败诉或胜诉的原因,深入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交流立法、行政执法、法制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协商解决关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需要协调一致的具体问题和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统一执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实现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的良性互动,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应诉工作调研座谈会后,朱晓峰副主任还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在济宁举行的行政复议最终裁决案件听证会。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