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档案局联合市检察院、监察局、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及案卷档案管理专项检查
31.08.2015 12:4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鲁检会[2013]11号)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档发[2014]7号)要求,市档案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对行政执法及案卷档案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及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全市开展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四部门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开展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执法活动终结后归档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分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抽查两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四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县区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现场抽取被检查单位归档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案卷。检查组将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下发有关执法监督文书,被查单位要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情形的,由监察机关和检查机关依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
责任编辑: 菏泽_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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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2015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