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培训班在淄博举办
10月22日至23日,省政府法制办在淄博举办省直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培训班,省直机关16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孟富强指出,《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和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和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举办这期省直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听证主持人培训班,既是一次培训交流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
孟富强强调,依法规范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法定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督促本系统、本行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切实提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能力,着重提高法律素养,着重培养公正理念,着重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本系统、本行业行政执法水平。
培训班上,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认真讲解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听证理论,并现场举行了模拟行政执法听证会,突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同时,部分省直部门政策法规处处长还在培训班上作了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畅谈了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体会和打算。培训结束后,组织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省政府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和听证主持人资格证件。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