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部署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

29.04.2015  2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法制办的安排部署,4月24日,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27日至5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宣传周活动将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活化宣传载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制发宣传资料以及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条例》规定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体制、监督程序和救济渠道。通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广泛调动行政执法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