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

04.05.2015  20:39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的要求,宁津县“三举措”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

一、领会通知精神,制定宣传方案。认真领会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开展宣传周活动的精神,积极部署,组织召开会议,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保证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条例》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创新宣传方式,扩大覆盖范围。积极组织药监、交通、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在辖区主干道以及人流量大的活动广场上悬挂宣传标语并现场答疑,布置宣传展板28块,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向社会公众宣传各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工作程序。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覆盖范围。

三、组织执法监督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举办执法监督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研究经典案例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认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