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到2020年60%乡镇(街道)将建老年学校
伴随着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银发教育”悄然兴起,很多老年大学“一座难求”,“老有所教”需求日益受到关注。2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按照《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省所有老年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达到25%,农村达到20%。
为此,《意见》部署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优化现代老年教育体系结构;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凝聚全社会老年教育合力;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与工作创新。同时,还将实施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等五大工程。
其中,改善现有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至少建有1所老年教育机构,6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40%的村(居)建有主要开展老年教育的社区教育学校。
根据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老年教育重点学科和专业配备专职教师和科研人员,适当增加管理人员数量。到2020年,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老年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体系。
推进老年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编制老年教育通识大纲,编写100门老年教育教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山东省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开发网上学习资源库,构建适合老年人学习特点的个性化、移动式学习服务模式,开发适合老年人应用的学习客户端。
发挥不同类型院校的办学优势和专业优势,在全省范围内选取5所本科高校、10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利用自身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堂)或其他老年学习组织开展特色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收老年人入校学习、开设第二学历高等教育。
作者:崔岩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