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预拨第三批补贴资金3亿元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

02.11.2015  11:54

 

      为积极推动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鼓励各市县加快补贴资金兑付,确保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年底全部淘汰黄标车的工作任务,近日,省财政在已拨付两批共4亿元亿元补贴资金、8000万元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筹集资金3亿元,并依据截至2015年9月底的各市已补贴金额、各市黄标车保有量等两个因素,将资金预拨至各市。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省级已累计筹集资金7.8亿元,专项用于相关淘汰补贴兑付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其中,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补贴资金省级负担60%,市县负担40%;其他地区省级负担40%,市县负担60%。下一步,各市也将积极筹措地方负担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