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被评为首批“山东省生态文化示范市”

18.12.2014  22:01

近日,省林业厅命名了我省首批11个“山东省生态文化村”和1个“山东省生态文化示范市”,昌邑市成为全省首批也是唯一当选的“山东省生态文化示范市”。

 

首批“生态文化村(市)”是经各市林业局推荐,省林业厅根据《山东省生态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后命名的,旨在充分发挥各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建设美丽山东作出新贡献。

 

近年来,该市在加快推进森林生态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全面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林业生态文化形式、加强林业生态文化传播,使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与森林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县级森林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动植物展览馆1处,国家级树木花卉园1处。多次举办国家级林业会展、节会、生态文化研讨会、国家级生态摄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