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贯穿全年的环保大检查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据了解,这次环保大检查在2月份动员部署,2月至11月全面开展大检查,12月份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本轮环保大检查会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突出抓好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石化、化工、冶炼、焦化、造纸、酿造、制药、印染、污水处理、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也列入重点排查对象。此外,还将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特别是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问题。
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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