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出台《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

20.01.2016  17:55

为了将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增强全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警示和保护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近日,聊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

明确告知对象。 该办法将县(市、区)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正职领导干部;市属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市属开发区正职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一纳入告知范畴。

明确告知内容。 对领导干部应履行的各项经济责任进行告知,具体包括:一是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署,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二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三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四是规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预决算执行、专项资金,确保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五是加强对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合理保护利用自然资源;六是严格执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关于耕地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七是加强对债务、投融资、担保等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确保依法规范安全;八是遵守机构编制工作规定,控制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九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十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一是对前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负有整改责任。

明确告知程序。 对现任主要领导干部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办法邮寄至本人,并附送《经济责任审计文件选编》。对新任领导干部采取任前谈话时一并进行告知。(郭娟娟)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