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观察】港独恶行逆潮流而动必将失败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两名辱国候任特区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两人其后上诉失败,继而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16日宣布驳回两人申请。(1月16日新华社)
自去年10月香港两名辱国候任特区立法会议员在宣誓就职时百般作骚,丑态迭出,甚至恶意改变誓词,公然挑战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以来,至今已三月有余,其间“港独”分子如“跳梁小丑”不断伺机作乱,肆意践踏香港社会核心价值的行为令人不齿,也深度伤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的感情,更是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共同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
按说这两位被取消候任议员资格后就应当反躬自醒,认清形势,深刻忏悔自己的不当行为,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两人中毒已深,仍不思悔改,妄图通过上诉至终审法院来改变局面制造影响,结果可想而知,如今终审法院的判决出炉,不仅让两人可能面临“倾家荡产”之祸,更给了“港独”分子迎头痛击,也让众多坚持国家统一的炎黄子孙拍手叫好,感到大快人心,此所谓“玩火者必自焚”的最佳阐释。
众所周知,香港议员就职宣誓是基本法的宪制要求,特区法律对议员宣誓亦有明确规定,严格依法宣誓是就任议员的必要条件。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立法机关成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严肃性,这是最基本的政治伦理。梁、游两名候任特区立法会议员,拿就职宣誓当儿戏,引起全社会公愤,最终“吃不了兜着走”早就在意味之中。报道显示,这次的诉讼费和政府支付的律师费可能高达1000万元港币,因此梁、游可能要负担800万元。此举令梁、游二人不但要交出已经申领的185万元议员薪资,另外还要赔律师费,他们发的这一场荒唐议员梦,成本实在太高。
应该说,终审法院最终驳回梁、游两人上诉申请,对“港独”活动无疑是“当头棒喝”,也向外界表明,香港从来不是独立国家,特区立法机关更不容用作“播独”平台,“港独”分子更休想混进权力架构,危害“一国两制”和特区与中央关系。终审法院有此一驳,可谓昭示了正义与价值。
梁、游辱国举动虽为个别事件,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其绝非普通小事,其背后必定有西方反华势力从中作祟,为其“包揽诉讼”,种种迹象显示,游、梁二人此举是反华势力的刻意安排,是一次别有用心的政治破坏。
特别是新年伊始,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立法会议员姚松炎、朱凯廸、罗冠聪等人日前赴台湾出席“台独”政团“时代力量”的论坛,公开宣扬香港、台湾“自决独立”。虽说一行人一路遭到多个“反港独”和统派团体的抗议,但此事也警醒我们,当前,在事关“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制度底线,事关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国家核心利益,事关国家民族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面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通过高扬法治正义大旗,坚决抵制港独逆流。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港独恶行逆潮流而动,如同螳臂挡车,可谓自不量力,更不会得人心,必将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这是来自历史的经验,也是对“港独”分子的最深刻警醒。
作者:张培国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