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推进六大规划行动 积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
济南市规划局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今年重点推进“引领规划、法治规划、效能规划、民生规划、阳光规划、智慧规划”六大行动,全力保障“四个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引领规划行动。一是引领适应新常态。深刻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面贯彻去库存、补短板等工作要求,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携河发展”、“济南智造”等重大战略,顺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要求,加强相关规划研究,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棚改旧改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城市长远发展做好空间保障,以积极作为适应新常态。二是引领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全面完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和城市中心、次中心与卫星城规划布局研究,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三是引领重点片区建设。全力做好中央商务区规划工作,完善综合交通、地下空间利用、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高标准开展环境景观规划,启动消防、色彩、照明、智慧、低碳研究,积极服务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抓好济南国家级新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临空经济区、物流中心(园区)、科创园区,以及重点片区的规划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控规修编,年内基本完成中心城控规修编工作,建立控规应用管理机制。四是引领塑造名城风貌。加大名城工作力度,深化完善名城保护规划,探索创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推进实施明府城商埠区保护开发市级战略。全面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普查,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做好保护图则编制、登记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加强城市设计,建立城市设计管理机制,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继续加强城市色彩管理,提高规划对城市风貌的把控能力。五是引领水生态城市建设。开展河湖水系保护规划、山体周边规划编制,完成保泉“四线”划定,明确南部山区资源环境“底线”。加强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编制研究,完成试点区海绵城市控规工作,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积极服务水生态城市建设。六是引领城市交通转型发展。完成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报批,编制“十三五”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出台《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编写城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引领城市交通向公共交通转型。做好中心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用地交通影响及协同规划、长输油气管道设施布局规划、物流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七是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规划技术要求等相关研究,提高村庄规划水平。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加大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力度。
法治规划行动。一是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全力开展《条例》修订,瞄准十八大以来省会城市立法先进水平,发挥好《条例》作为规划“法治总纲”的作用,为深化改革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启动《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起草调研;制定完善规划编制管理、规划制定公众参与、日照分析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规划审查审议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专项研究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论证、审查、公示、听证要求。推进市规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常态化运行,增强市规委重大事项决策审议职能。完善经营性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建立刚柔兼备、分级分类的规划条件控制体系。完善技术研定会制度,出台建筑工程规划审查(许可)要点,提高项目审批规范性。三是营造良好的规划法治环境。培育良好行业风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规划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建设项目报建自律机制,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定期通报不良信用记录,切实维护规划权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途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严格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效能规划行动。一是坚定不移推进简政放权。对开发区、园区和实体经济项目,加大管区直办力度,最大限度地简化流程、加快审查审批。继续推动部分道路、市政设施项目的规划审批向分局下放,加强对接与培训指导,全面做好下放和承接工作。发挥规划协会作用,积极探索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推动规划管理进一步增效提速。坚持“放管结合”,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总结批后监管工作,尽快研究形成统一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核实尺度标准,加强与执法、建设部门的沟通衔接,健全批后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处置原则、标准和程序。二是争分夺秒提高办事效率。继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减少内部流转环节、压缩审批服务时间。扎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推动服务窗口由收发向项目即办、咨询服务等综合职能转变。提高咨询服务效率,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规划咨询服务行为,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三是千方百计推动项目落地。畅通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绿色通道项目范围,落实日常申报制度,优化提前开工规定。围绕“四个中心”建设三年行动纲要和2016年重点任务以及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全力抓好审批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
民生规划行动。一是积极参与公共设施规划编制。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和城市人口结构变化趋势,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基础教育、养老设施等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接“文化+”行动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配合做好相关规划研究,满足群众多元化生活需求。二是重点保障公共设施落地。加强公共设施配置研究,为保障各类公共设施实施提供明确技术依据。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厘清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权责,综合运用规划、实施、管理、运营等政策机制措施,推进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民生设施均衡配置、有序实施。完成公共设施一张图规划,并纳入“一张蓝图”管理平台。三是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注重运用TOD、低影响开发、混合用地等技术手段,加强规划对“城市病”的应对解决能力,完善设施配套,提升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宜居、舒适、安全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加快推进旧城更新,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策划及审批服务,积极服务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连片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阳光规划行动。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保障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规划共治共管。一是提高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规划制定、建设项目审批公开公示,突出重点、优化内容、提高规范性,加快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划公开公示体系。创新微信平台公开公示的内容和形式,做到直观、准确、通俗易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要工作进展,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提高参与度,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门编规划,制定《城乡规划制定公众参与操作细则》,构建多形式、分层级的公众参与模式,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推动规划共编共治。按照“一区一策”原则,完善市区协作机制,加强与区政府在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扩大社区规划师试点范围,搭建规划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增强社区规划师在普及规划知识和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增强开放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将建议提案纳入督查督办,推动建议提案落实。发挥特邀规划监督员作用,推动规划服务信息和各方意见建议有效互动。继续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案件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四是提高认知度,全面做好规划宣传。“线上”利用好微信、微博、网站等渠道,扩大受众范围,提高宣传的通俗性、趣味性。“线下”大力推动规划宣传进社区以及展馆宣传“请进来、走出去”工作,做好《规划泉城》、新闻发布、电视和平面媒体宣传等工作,让更多市民了解、关注、参与、支持规划。
智慧规划行动。抢抓“大数据”机遇,探索利用大数据新技术支撑规划编制、决策和管理,推动规划工作向数字化、精准化迈进。一是积极推进规划大数据建设。建立大数据平台,加强与专业公司、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加快整合多层级、多领域大数据资源,开展手机信令、交通分析等专题研究。加快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拓展地下管线综合应用服务,探索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二是实施智慧办公。优化“一张蓝图”系统,规范规划编制成果、审批信息入库管理,加强三线数据更新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协同性、一致性。三是强化信息支撑。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广无人机、三维可视化、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等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时空信息云平台转型升级,有力支撑智慧规划建设。加强县(市)测绘部门业务指导,推动县(市)测绘管理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提高基层测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