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局启动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

08.05.2015  12:51

  为提升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枣庄市局正式启动为期一年半的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

  此次行动是按照省局要求,枣庄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又一重要举措。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标本兼治、规范提高的原则,坚持规范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打击违法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争让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场所清洁的标准。根据景区规模、影响力及接待游客人数、食品经营业户等因素,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5年5月1日—2015年10月31日):重点规范5A、4A景区,每个区(市)至少确定一个景区作为第一批的规范目标,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查,摸清名称、户数、业态,按照规范名单,入户指导,规范经营行为。第二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4月30日):重点规范3A景区,在巩固提高第一阶段规范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第二阶段规范计划开展规范。第三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10月31日):重点规范2A、1A及其他景区,在巩固提高第一、二阶段规范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第三阶段规范计划开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