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规范网络订餐 10措施力保“饮食无忧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朱增法、法制处调研员周元平、食品生产处副处长迟玉聚、食品流通处处长王蕊、餐饮监管处副处长李玉陵、保化处副调研员李广春、药品生产处调研员刘斗、药品市场处副调研员宗瑜琮、医疗器械处副处长刘成刚、稽查局局长田宜勇等做客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就全省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问题与广大网友听众在线交流,齐鲁网全程在线直播,节目回看。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订餐消费快速提升,由此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今年3.15晚会上,中央电视台曝光“饿了么”存在的问题,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今天的节目中,山东省食药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副处长李玉陵表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滞后的情况,已经引起了重视,新版的《食品安全法》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专门作了规定。
餐饮监管处副处长李玉陵介绍,为贯彻《食品安全法》,把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确定为今年我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春节前山东省食药监局进行了调研,就与有关网络第三方平台和网上销售商一起做了专题研究,计划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监管措施,3.15以后加快了进程。
“我们与美团、百度、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座谈,提出了整改等四点要求;同时将对四月上旬将组织针对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的飞行检查。”李玉陵副处长介绍说,下一步山东省食药监管局会尽快出台适合全省规范管理办法。就规范管理办法拟采取的措施,李玉陵副处长分十个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一是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二是对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在在网上向消费者公示。不公示的监管部门作为重点监管目标;
三是对餐饮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进行详细登记,规范保存,及时更新完善;
四是要求网上公示的图片、信息与实际一致;
五是积极推进通过视频在网上公开加工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场所;
六是监管部门与网络第三方合作,在网上进行量化分级的等级公示,也就是在网络上开展“寻找笑脸就餐”;
七是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制定制度,对入网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下线,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进行公示;
八是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公布举报电话,尽量推行主动在第一时间先行赔付消费者损失;
九是对配送单位的人员和设备提出要求,保障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十是各级监管部门分工负责,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题进行监管。总之,突出依法、诚信、规范、公开的原则,通过一段时间,实现网上订餐与实体店消费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上的一致,甚至略高,真正实现先进的经营方式与良好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完美统一,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