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解读《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15.10.2015  11:39

崔建海同志解读《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发布会现场

    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济南分行联合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建海,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维凯;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龙训出席发布会。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强主持会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现将发布会文字实录刊载如下:

        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9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建海先生,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维凯先生,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先生,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龙训先生解读这个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下面,首先请崔建海副主任介绍相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崔建海: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发改委向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界朋友表示热烈欢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由我向大家介绍《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将“诚信”提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提出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就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做出了新的战略决策。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我们开展信用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建立了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建设并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建立了部际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2015年8月2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主持召开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原则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三个文件,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二、《规划》编制的过程 

        2014年,我省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省发改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联合人行济南分行、省委政法委、省宏观院组建了规划编制小组。2014年9月,编制完成了《规划(初稿)》。初稿形成以来,省发改委先后两次征求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30多家成员单位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我们给予了充分吸收。2014年12月,我省《规划》通过了专家论证评审。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今年5月,我们在省政府官方网站和省发改委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高度关注和热烈反响。综合各方面意见,我们对《规划》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9月17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是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它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于加快建设“信用山东”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我省《规划》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提出了总体思路。阐述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至第五部分主要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为重点,提出了政务诚信领域的3项建设任务、商务诚信领域的14项建设任务、社会诚信领域的10项建设任务、司法公信领域的5项建设任务,这也是落实国家《规划纲要》的主要举措。第六部分提出了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7项重点工程。即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区域信用合作、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建设、信用人才培养、“信用山东”文化品牌创建等重点工程建设夯实基础、以点带面。第七部分提出了《规划》实施的5大保障支撑体系。即通过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等措施强力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上仍处于构建基础、起步发展的阶段。作为第一部指导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既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要求,也力求更多体现山东特色。一是指导思想上,明确“围绕一个目标”,即打造“信用山东”、推动走在前列;“加强两个基础”,即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强化两个重点”,即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完善三大支撑”,即以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突出四大领域”,即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二是总体目标上,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四年初见成效、六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到2020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备、运行良好,能够全面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涵盖所有信用主体;基本实现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定量目标主要包括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都要达到100%,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都要在85%以上,省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的比率达到95%,全省信用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三是建设载体上,提出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地方信用信息系统、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三大载体,推进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各级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即发挥行业主体责任、理清行业内部信用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指导各设区市建设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配合推进国家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四是建设思路上,充分体现以用促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大力开发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以应用促进平台建设和完善,以应用促进信用信息归集质量的提高,以应用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政府部门要带头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平台的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评先、安排和拨付财政扶持资金等具体工作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要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五是信息安全上,注重保护信用主体的权益。建立自我纠错、主动更新的社会信用鼓励和关爱机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已悔过改正旧有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予以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信用服务机构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以来,省发改委和人行济南分行共同牵头这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主动作为、通力合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建立。2015年1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厅字〔2015〕7号)。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13号),建立了省发改委、人行济南分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15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省发改委会同人行济南分行、省编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政府用信机制。根据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省直有关部门也分别出台了相关领域信用建设的制度和办法。三是行业信用建设初见成效。省法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省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促进了司法公信建设。省工商局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了企业信息公示。省质监局建立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了信用分级监管。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已建立起各类管理信息系统20余个,涉及大学生诚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社会保险、产品质量、个人信贷等多个行业。四是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基础工作全面推进。2014年,省发改委起草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系统建设方案》)。《系统建设方案》要求,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省法人数据库、省人口数据库、政务云平台等前期建设成果,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处理技术,从支撑平台、应用系统、网络建设、管理机房、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5个方面着手建设。在各有关部门提供信用信息目录的基础上,省发改委紧贴社会信用关键点,抓取信息要素,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信用目录》)。经两次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我省《信用目录》已经基本定稿,共涵盖38家省级单位283项信用信息。目前,我们已完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正在组织开展公开招标。五是诚信宣传教育氛围初步形成。在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多篇文章,宣传解读《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省委宣传部开通了“厚道鲁商”官方网站,建立了“厚道鲁商”品牌信息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省直多个部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开展了“信用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 

        五、下步工作安排 

        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下步要重点做好九个“加快”。一是加快明确部门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理清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建立部门内部动员机制,认真做好上下对接、左右衔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搞好综合协调,特别是做好互联互通标准的顶层设计工作。二是加快建设省级信用平台,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年底前要建成平台大框架、开通“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并实现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的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本省征信、评级、信用评估、信用管理、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三是加快开展信用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选择部分设区市、县、园区、行业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打响山东城市的信用品牌。四是加快信用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管理、使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五是加快落实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为新注册社会主体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现有的存量社会主体,要在原有代码和社会信用代码之间建立映射关系。六是加快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我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七是加快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信用平台建成后,各有关单位要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评先、安排和拨付财政扶持资金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推广查询信用记录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八是加快“信用山东周”等宣传活动组织筹备。将我省信用建设的成果,以多媒体的形式通过“信用山东”网链接到“信用中国网”进行统一展示。九是加快《规划》任务分解和督导检查。抓紧制定下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任务分工意见》,把《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完成时限。省信用办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建立考核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战略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广大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作为、务实推进,推动“信用山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我就发布这些,谢谢大家! 

陈强:下面,请董龙训副行长介绍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董龙训:近年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积极履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构建完善了以全国征信系统为基础、以各地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为重点、以促进征信市场发展为目标的三位一体的征信工作格局。下面,我主要就人民银行承担的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关于征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一)做好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在省内的运维工作。我国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前身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两个数据库分别始建于2004年和2007年,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联网提供,收集个人和企业身份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财务信息等。2013年颁布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将该数据库定义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5年8月末,企业基础数据库在全省共收录借款人68.6万户,日均查询量2.43万笔;个人基础数据库在全省共收录自然人5727.5万名,日均查询量4.56万笔。通过宣传和引导,全省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151.9万次,满足了社会公众在经济和生活中对信用报告的需求。 

(二)稳步推进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我分行负责牵头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我分行以人民银行农村和小微企业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征集体系,加强了与行政、司法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省属大企业的信用信息共享。刚刚出台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中也提出要加强金融业统一平台建设,建设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立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重要补充,实现金融机构信贷信息以外信息及外部相关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下一步,我分行将继续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大和银监、证监和保监的沟通协调力度,共同做好我省金融统一征信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与各部门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力度不断增强。目前,我分行已经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税、省地税就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达成共识,省法院未结案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省公安厅人口、机动车量、金融犯罪名单,省国税、省地税纳税人信用等级等金融机构业务办理亟需的信息已陆续实现互联共享。此外,与煤炭、电力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合作也在顺利推进中。近期,为加强全省公共信息管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我分行会同省发改委已完成《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的撰写工作。

二、关于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是以采集小微企业和农户非信贷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定评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信用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近十年来一直在全国大力推动这项工作。山东省已经形成梯次推进全省小微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框架。各地市人民银行积极构建起了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以地方征信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健全完善数据采集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目前,全省17地市小微企业和农村地方数据库均已基本建成,对小微企业主要采集生产经营、财务报表、行政许可与奖惩、公共事业等33大类信息,对农户主要采集资产、收入、借贷、担保、信用评价、融资需求等25大类信息。截至目前,各地市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部分地市的数据库对外查询取得了良好效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总行工作部署,我分行积极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山东济宁市、胶州市被总行确定为总行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五莲县被确定为总行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今年7月份,人民银行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我分行就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及五莲试验区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典型发言。 

三、关于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目前,山东信用服务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信用服务机构规模偏小,市场活力不足。因此,我分行把促进征信市场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征信机构公信力上,着力加强征信机构监管,建立完善行业标准,促进征信机构规范经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分行将工作重点转向事中和事后监管,引导组织征信机构签订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增强了市场发展的活力。同时,建立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业务操作,积极研究符合山东实际的征信市场发展规则,促进征信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备案机构分别有7家企业征信机构、6家评级机构。

四、关于征信宣传教育工作

        征信宣传教育主要分为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和经济金融领域征信宣传教育两个层次。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以经济金融领域征信宣传教育为核心,同时兼顾社会领域诚信建设。近年来,我分行建立了“信用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月”等常规化宣传机制。2013年以来,我分行联合教育厅、团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征信知识讲堂”活动,并在济南大学开设征信课程。今年,在山东财经大学推动开设征信理论与实务必修课,并与山东大学就征信宣传教育达成合作意向。 

下一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工作精神,做好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小微企业和农村两项重点信用体系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督管理,协同省发改委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力度,共同推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崔主任,您好。刚才您提到,我省在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基础工作。请简单介绍一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基本架构、功能特点和建设进度安排? 

  崔建海: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目前,我们已经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平台总体方案》)。《平台总体方案》提出,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架构主要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组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由“一网三库一平台”组成。其中,“一网”是指“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三库”是指归集、完善和整合省级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成果,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平台”是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权限范围内的信用信息。社会公众、信用服务机构等,可以通过“信用山东”官方网站或设区市信用网站,按照权限查询有关信用信息。“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开辟服务窗口,依法依规发布信用信息,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提供举报投诉、异议处理、自主申报、新闻宣传等多元化社会信用服务。 

  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共分为两个阶段,其中2015—2018年为一期工程,今年年底前平台大框架基本建立,开通“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初步建立“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查询服务。2016年,系统进入为期半年的试运行阶段,初步建立“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启动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17-2018年,所有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所有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部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2019-2020年为系统二期工程,进一步充实完善三个数据库,优化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综合信用评价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成,同步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

  记者:《方案》中提出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按照“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培育本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请介绍一下我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情况。 

  董龙训: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和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规定了不同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批准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办理备案。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办理山东省内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工作,并负责指导省内个人征信机构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截至2015年9月末,山东省尚无个人征信机构,已备案企业征信机构7家,其中济南3家,青岛2家,滨州1家,济宁1家,专职征信从业人数150余人。

  信用评级市场方面,我分行积极稳妥推进评级市场管理方式改革,将工作重点转向事中和事后监管,引导建立山东省信用评级总经理联席会会议制度,组织签订信用评级机构自律公约,加强信用评级行业自律管理,增强了评级市场发展的活力。同时,加快评级机构评级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了评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15年9月末,全省共有信用评级机构6家。通过适度引导和规范管理,山东省信用评级产品逐步被各层面使用方认可和接受,第三方信用评级在银行信贷管理和政府分类监管中的专业参谋作用正在显现。 

        记者:10月1日起,我省已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请问这项改革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什么意义? 

向维凯:从10月1日起,我省各地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这是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使市场主体的身份识别具有通用性、唯一性,可以有效提高市场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加大市场主体失信成本,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相当于企业的“唯一身份证”,统一代码就是“身份证号”。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等机构及其他经营场合证明其市场主体身份、办理相关业务,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都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企业将会倍加珍惜这张“身份证”,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推动政府部门职能整合、信息共享,打破了政府部门监管间存在的“信息孤岛”。  目前,省工商局与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网络及数据实现对接联通,实现了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通过工商、税务、质监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提高了数据准确率,增强了对企业的协同监管能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还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数据联网、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形成大数据资源,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基础支撑保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交易安全。 

记者:围绕《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及《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省质监局前期做了哪些主要工作,下一步如何结合标准化职能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 

谷源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两大重点工作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搭建了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全面覆盖了质监监管业务信息,拓展了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已形成主要包括:质监监管信息、行业监管信息、企业自我声明信息、消费者评价信息、媒体信息等几大类信息质量信用信息体系,逐步实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二是围绕规范和服务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省质监局初步研究建立了涵盖基础类、信息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四个方面内容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框架,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需求,承担了《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技术标准部分的编制,以信息采集和共享标准为基础,规划了3-5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所需标准。另外起草了《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系列地方标准,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三是为更好地推动质量信用工作的开展,印发了《2015年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质量信用工作开展。

下一步,质监局将按照《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标准化职能,重点在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从制定《社会信用信息采集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规范》、《社会信用信息交换接口规范》等标准入手,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为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陈强: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采访,会后可联系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各部门有关同志。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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