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营改增:山东进入增值税时代
昨天,在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济南开出首张二手房增值税发票。(本报记者 崔健 摄)
5月1日,随着多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出,营改增在山东正式落地。我省全面进入增值税时代,营业税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截至上午9:50,全省16个市163个县区局实现成功开票,纳税人开票、国税局代开、地税局代开、委托第三方全部成功开票,标志着山东省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成功闯过了“首关”,实现5月1日顺利开票。
时间节点
5月1日凌晨
●山东大厦开出山东省新一轮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山东本次营改增正式启动,一般纳税人在税控机端口成功开票。
8时30分
●济南市天桥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为试点纳税人开出了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首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票。
9时许
●山东省邮政局发票代开点为试点纳税人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委托第三方成功开票。
9时29分
●济南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出济南首张二手房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委托地税代征代开成功开票。
三张税票
看减负
●二手房买卖
5月1日上午9点29分。一张税额为19047元的增值税发票在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开具出来。这是济南市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也是“本次营改增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其实,对购房者张桂艳来说,最大的影响是少缴了1000多元的税。从这张税票开始,更多市民走上减负路。
●企业抵扣
“税额11.53元”!5月1日中午12点半,在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一张小额增值税发票由纳税人员郑重地交到济南钰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财会人员张萍手中。11.53元税额是该公司在一家小型商务宾馆396元的住宿费产生的。张萍说这是她见过的应税额最小的增值税发票。但拿到手中,她依然感觉意义重大,“这张发票可以实现抵扣,相当于为公司省出11.53元。而在此前缴纳营业税时,一分钱也不能抵扣。”从这张税票开始,更多企业走上减负路。
●房屋出租
在槐荫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首次拿到增值税发票的济南市民张辉丽说:“有了这张税票,自己租出去的房屋可以让承租企业更安心踏实。”2015年9月,她将自己的一套个人住房租赁给一家互联网企业。为实现报销冲抵成本,对方要求张辉丽开具发票。在这张税票上,纳税额为零。张辉丽说,自己享受“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这一张税票,让更多人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福利”。
相关数据
截至5月1日上午9:50,全省共开具7566份营改增发票,涉及金额3.08亿元,税额1687.8万元,实现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所有类型、所有开票方式、所有票种的全覆盖。其中,2056户纳税人自开增值税发票5197份(专用发票789份,普通发票4408份),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12份,委托社会第三方代开发票1157份,地税机关代开发票4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