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解除部分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28.12.2015  11:31

  鲁环函〔2015〕1001号

青岛、东营、德州、滨州市环保局 :

  根据你局关于申请解除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报告,我厅对部分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进行核查。从核查的情况看,你局对挂牌督办案件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督办要求,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

  经研究,决定对整改到位的青岛市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东营市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案,德州市实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滨州市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阳信县温富皮革有限公司、阳信县风雷皮革有限公司、阳信县中兴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鑫岳化工厂环境违法案,予以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局将上述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杜绝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 

  联系人:马运文  政策法规处  

  电  话:(0531)66226639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