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评议系统:公安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晴雨表

27.01.2016  10:07

编者按 2015年底,山东省公安厅召开 2015年度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会议,共评出获奖项目98项。自本期开始,本报山东周刊与山东省公安厅科技处联合推出“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展示”栏目,全面展示荣获一等奖的科技成果及其在警务实战中发挥的作用。

警务评议系统是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信息类重点项目。2013年9月,山东省公安机关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警务评议系统试点建设单位。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依托公安大数据“警务云”建设,研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评议系统,实现了对全省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服务和队伍建设的同步监督,构建了“决策、执行、考核、监督”四位一体的闭环系统,填补了国内警务评议系统建设的空白。

警务评议系统通过短信自动回访的模式,回访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办理过业务、发生过联系的群众和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全面征求意见。该系统基于公安专网建设,在“警务云”平台开发部署,实现了可扩展性、易维护性、高可靠性以及跨平台互动等诸多功能优势;实行三级回访工作模式,即系统自动发送短信一级全面回访,基层民警针对不满意事项二级整改回访,督察部门核实整改落实情况三级监督回访,实现了公安业务数据的实时抽取、涉警群众的跟进评议、问题单位的及时整改和民众诉求的同步回应。

警务评议系统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顶层化建设、全警化应用。系统由省公安厅顶层研发,省、市、县三级部署,省、市、县、所队四级应用,实现了全面评议、实时评议和全警参与。二是常态化评议、民意化主导。根据系统内群众反映的不满意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掌握执法服务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加以整改,真正实现民意主导警务、民意主导决策。三是多维化分析、精确化整改。系统收集群众不满意问题、投诉事项、反映诉求、提出建议的信息数据,进行多维化研判,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落实、加强队伍管理,有重点性地整改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

目前,警务评议系统已成为山东省公安机关收集民意、掌握民意、回应民意的为民平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刚性问责的监督平台,服务决策、服务实战、服务基层的服务平台,建立起以民意为主导、以问题为导向的警务评议机制。评议结果数据开放,数据推送至民生警务平台,丰富群众诉求来源渠道。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可以把评议结果应用于考核环节,作为单位和民警评先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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