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另一种“城市暗伤”

16.11.2015  18:59

  城市是有记忆的。这记忆不仅印在书本上,还在口口相传的评价里。

  大家还记得时报报道的那位姓杨的“补路老人”吗?为了铲除绊人的螺丝钉等马路橛子,年近7旬的他,骑着旧自行车,带着自己买来的锤子、钢锯、凿子等工具,一个区一个区寻找,砸掉螺丝,再把路修平。老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全名,说自己补路就是为了让行人不要摔伤,就这么简单。

  大家还记得时报这则新闻吗?“坠井破相,搅乱一辈子”,24年前的那场意外给62岁的林华(化名)留下了一辈子伤痛,骑车摔进无盖窨井,人中和嘴唇缝了28针,她的整个人生自那时起改变了,她也因此形成一个习惯,看到有井口敞着,一定会找树枝插上,“我守的是责任和良心!”

  城市的记忆,不仅要记录这两位老人的事情,更要记住他们的心声——

  “有些想不通,清理马路橛子等按理说应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怎么还能见到那么多路橛子呢?积水砖也是同样的道理。”杨老说,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希望相关部门更重视有关问题,让市民放心大胆出行。

  “如果有一天,大家出门都不用再低头看井盖,那我的光荣使命就算完成啦!”这是林华老人的愿望。

  其实,他们的愿望,也是每一个市民的愿望,这朴实的愿望,要求并不高。也许,清理马路橛子,给破损的井口插上树枝,这些与“大事”无关,既拉动不了GDP,也不是城市建设中可大书特书的内容,但也正因为“小”,所以离百姓生活很近,接地气,人情味道浓,摸得着看得见,百姓的喜怒哀乐藏在其中,对幸福和平安的追求藏在其中。不要一味地指责公众只关心目光所及之处吧!试想:当走路都怕掉坑里去,还能让人怎样仰望45度的天空?

  所以,这样的“小事情”,其实在百姓心里并不“小”,还真需要社会的关注度,还真需要相关方面拿着当个事儿。从过去的“城市管理”到眼下的“城市治理”,变动一个字,体现的是单项的、高高在上的工作,开始与群众互动,集纳群众智慧,听取群众声音,体现群众意志。说到底,这是公权力配置和行为方式的深刻转变,大势所趋,无法违逆。所以,有些城市的细节问题,丢失的井盖子不知道是谁的,耷拉下来的线缆不知道是谁的,绊人的马路橛子不知道是谁的……“答案”不能等着耗着让老百姓去寻找。

  11月15日上午,在济南火车站附近,十佳泉城义工齐亚珍组织大学生,对马路上存在安全隐患的橛子进行搜寻并逐步进行清理。这样的“义务劳动”遵从了内心的道德指引,也是公民意识的必要体现。我们当然希望政府的、民间的力量各自走起,又形成合力,尽快修复“城市暗伤”。但必须明确的是,职能部门受百姓的委托来治理城市,无论是道义上还是法规的本义上,都有责任帮百姓回答生活难题,消除安全隐患,这是本分所在。如果因为所谓的“不是自己的”,就让老百姓去面对隐患风险,或者以人手不足等借口疏于管理、得过且过,只见老人“自觉地”发挥余热“管闲事”,不见或少见职能部门多管点“不是自己的事”,就会让人看到另一种值得警惕的“城市暗伤”!

  那些致力于解决城市细节的行动,让我们感动,因为我们都是受益者。他们是城市的良心,值得城市向他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