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警方破获特大非法网络买卖枪支弹药案
19.03.2015 11:02
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日前,槐荫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网络买卖枪支弹药案,收缴20余支仿真枪。经鉴定,其中12支具有杀伤力,可认定为枪支。
去年9月,槐荫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发现一个专门从事网络贩卖枪支的QQ群,群主朱某昵称为“鸡蛋”。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槐荫警方于去年11月13日晚将朱某抓获。民警对涉案信息进行梳理研判,逐步摸清了一个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特大网上买卖枪支网络。朱某的上家是河北的薛某。薛某从广东进货,然后通过网络销售。在获取大量确凿证据后,警方辗转数万公里,先后在济南市、潍坊市、临沂市、烟台市、江苏扬州市、北京市昌平区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
中大槐树派出所副所长张志强介绍,网络卖家邮寄仿真枪时,短枪直接邮寄,长枪则会拆开邮寄。据介绍,该案中警方共收缴仿美制M84、牛头701、G17、M1911、左轮等仿真枪支20余支、钢弹几千余发、铅弹几千余发、玻璃弹几万余发、作案电脑10余台、作案手机10余部。经有关部门鉴定,所缴获的枪支中,12把仿真枪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能对人身构成威胁,可认定为枪支。目前,5人已被批捕,5人被治安拘留,1人被取保候审。其他涉案人员已被移交外地警方。民警说法功能达到一定参数
仿真枪等同真枪
民警说,购买仿真枪的大多是枪械爱好者、收藏玩家,他们可能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仿真枪的功能如动能、射速达到一定参数时,即属枪支范畴,无论是出售、购买、持有这类枪支,都会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或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持有1支具有杀伤力的所谓“仿真枪”、“枪模”会被治安拘留,非法持有2支及以上则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作者:范良   网络编辑:刘克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19.03.201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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