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年末盘点——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精彩纷呈
2014年,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明显加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全国全面铺开,各地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增加财政投入,使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精彩纷呈。
2014年,各地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获得显著推进,走上了快车道。从2013年底到2014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印发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21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的特别扶助金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至少有14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实现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城乡统一。有些省、市出台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一次性补助制度。各地还普遍设立生育关怀基金,筹集资金救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至少有15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对符合条件的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至少有17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各地对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活动进行了制度安排,包括实施紧急救助、开展慰问活动、建立联系人制度、进行心理疏导、开展亲情牵手、安排收养子女等,不断拓展社会关怀的内容和形式。河北省在全省推广行唐县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医养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形成由日常保健、轻微疾病诊治、住院治疗及陪护、医疗费用报销及大病救助构成的医疗服务链条;天津市河东区计生协通过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展“心灵之旅”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心理扶助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已进行了三年试点,成为提升家庭幸福感的切实举措,成为群众普遍认可的知名品牌。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全面开展以来,各地协调动员社会资源,切实开展扶贫济困、致富发展工作。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开展医疗救助;组织生产经营项目、资金和技术进街道进社区,进村入户,积极构建“扶持、优惠、保障、奖励、资助、关怀”政策体系,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脱贫致富支持;支持困难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重视计生家庭养老问题,优先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对失能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和留守家庭等,给予有针对性的扶助关爱,努力让所有家庭共同发展。各地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综合性载体,设计项目,整合资源,引导各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源向幸福家庭建设上倾斜。实施拓展“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工程、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品牌项目。今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柳荫街社区等72个单位为首批“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单位。贵州省计生协五大“幸福计生”行动累计投入资金、物资价值4亿多元,惠及计生家庭50多万户等典型案例,昭示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美好前景。
为计生家庭谋幸福,是各地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核心理念和动力原点。2014年,各地计生系统积极推动高层统筹,在多部门合作框架下,使计生家庭的利益更多、更实实在在地落地。各地普遍将利益导向政策作为民生工程,增加了财政投入,一些曾经无法落实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惠民项目也不断开拓创新,如福建省邵武市财政全额承担,计生家庭参加新农合无需缴纳一分钱参合费;湖南省茶陵县由县财政埋单,实现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无缝隙、全覆盖;一些地方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等,都大大丰富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内涵。
为计生家庭谋利益、谋发展,是计生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今后计生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站在新时代的起点,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