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亟待健全
订单农业主要有农产品购销、合作、租地分包经营等形式,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有效满足了发展订单农业的金融需求。但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完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等。近期,农业部调研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就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多家龙头企业和订单农户,并召开了2次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订单农业形式多样,金融需求各有侧重
以龙头企业、农户为主体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广西主要有农产品购销、合作、租地分包经营等3种形式,在金融需求上也各有不同。
第一,农产品购销。这种形式最为普遍,主要做法是: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建设种养殖生产基地从事农业生产;企业按合同收购农户的农产品。农户承担生产风险,如技术使用不熟练、管理不到位,导致农产品产量低、品质差,达不到收购标准;企业承担市场风险,如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低于合同价,企业承担按合同收购造成的亏损。
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向农户赊销猪苗、饲料、兽药、疫苗等养殖需要的全部农资,并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农户要建有30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猪舍,向企业交纳250元/ 头的保证金后,领用农资进行养殖。生猪出栏后,企业以7. 8元/斤的保底价回收,扣除企业的农资费用后,剩余的是农户收入。当生猪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企业按市场价回收。超过保底价的那部分收入,农户得15% 、企业得85% 。近几年,该企业订单农户养殖生猪的收入在120元/ 头左右。
在资金需求上,农户需要筹资建设种养殖生产基地;龙头企业需要用于生产或购买农资、回购农产品的流动资金,以及开展农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设备等投资。
第二,合作经营。这种形式比较少,主要做法是:农户建设种养殖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投入农资等流动资金,双方合作进行农产品生产、销售,共同承担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分享收入。
广西聚银牧业集团在生猪养殖环节采用了这种形式。按照企业要求,农户投资建设高标准猪舍,开展生猪养殖;企业负责提供猪苗、饲料、兽药等农资和技术服务。双方对各自投资的资产拥有产权。从总投入来看,农户约占三分之一,企业约占三分之二。生猪的销售所得,扣除企业的农资费用后,剩余的双方平分。目前,该企业与100多户农户进行了合作,2012年养殖生猪平均收入258元/头,企业和农户各得129元/ 头,都比较满意。
在资金需求上,农户需要筹资建设种养殖生产基地;龙头企业需要用于生产或购买农资的流动资金。
第三,租地分包经营。这种方式正在蓬勃发展,主要做法是:龙头企业流转土地,建设高标准、规模化种养生产基地,划分成若干经营单元聘请农户管理。企业负责所有投入,农户负责生产管理,按照双方约定的绩效标准获得报酬。在这种方式下,企业承担所有风险,农户不承担风险。
广西金穗农业投资集团流转农地,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化香蕉种植基地,分时分批栽种香蕉苗,然后以60亩为一个单元,聘请一户农户管理,进行施肥、除草、打药、护蕾、磨花、割蕉等。香蕉成熟后,企业按照约定的品质要求以0. 13元/ 斤的价格向农户发放报酬。如果由于气候等客观原因导致亩产较低,农户也可获得1200元/月的保底收入。农户黄明愿对这种形式非常满意,他说,之前自己种香蕉,由于缺水、冻害等原因,三年中的两年都亏了本,现在帮企业种香蕉,一年就赚了6万-7万元。
在资金需求上,龙头企业需要筹资流转土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还需要流动资金用于生产或购买农资,以及开展农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设备等投资;农户不需要投入。
可以看出,不同的订单农业形式有不同的资金需求,大体集中在建设种养殖生产基地、生产或购买农资、建厂开展加工等方面,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需求量大。农业生产成本中农资费用是大头,特别在养殖领域,如肉鸡养殖消耗的鸡苗、饲料、疫苗等费用要占到收购价的八成以上。同时,龙头企业自有资产较少,与农产品购销所需资金相比不成比例。据对808家生产加工型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调查反映,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资金是其固定资产的2. 27倍。二是季节性强。农业生产有一定周期,在流动资金需求上也相应显出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据对广西16家龙头企业的问卷调查反映,11家企业有农产品采购旺季,进行集中收购。三是占用时间长、回笼慢。一方面农产品生产中,流动资金要占用整个生产周期;另一方面农业比较效益低,厂房、加工设备等投资回收时间较长。而且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市场异常波动,还会造成很大亏损。
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创新探索
创新“公司+ 农户”信贷模式,帮助农户获得生产资金。银行机构利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长期合作、相互了解的特点,探索发展“公司+农户”信贷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为订单农户贷款提供担保。这种贷款多是封闭运行,即贷款下发后进入龙头企业监管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购买饲料、化肥等农资;企业收购农户的农产品后,货款转入专用账户,先向银行还本付息,剩余的转入农户个人账户。由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良圻制糖公司担保,农行广西分行通过“公司+农户”方式累计为3287户农户发放贷款4849万元,目前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创新担保方式,缓解龙头企业抵押担保物缺乏难题。银行探索创新土地收益、林权抵押和存货、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缓解企业有效抵押品不足的难题。广西农信联社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的方式,为广西金穗农业投资集团发放贷款1. 6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估值参照企业支付的土地流转金,即一旦贷款发生逾期,银行可以用同样的价格把土地流转出去。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推出了茧商贷、黑茶通等益农贷系列产品,鼓励茧商、茶商进行联保、互保。目前,该行益农贷系列产品贷款余额达2. 66亿元。
创新金融服务,满足龙头企业个性化资金需求。针对订单农业的用款特点,银行不断改善信贷业务流程,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等,成为龙头企业、农户的“贴心人”。农行广西分行对于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贷款,可根据企业需求核定授信额度。
创新直接融资产品,拓宽龙头企业融资渠道。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债券承销、私募融资、项目融资等业务,拓宽龙头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交通银行广西分行通过资产池、信托计划为高峰林场、七坡林场等提供中期票据、短期票据券、私募债券、企业债券等服务,2014年计划融资20亿元。农行作为主承销商,支持广西农垦集团发行企业债10亿元,实施年产30万吨制糖技术改造等项目。
订单农业金融供求矛盾突出
金融机构在满足订单农业融资方面做了很多有效的创新探索,但金融供求矛盾仍很突出。据16家龙头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一半的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缺口大体在5千万到1亿元之间。
龙头企业获取金融信息能力有限,银行基层网点不熟悉新的金融业务,创新性信贷业务推广难。龙头企业多在农村、乡镇或三四线城市,金融人才缺乏,获取有效金融信息的能力不强。同时,大型商业银行内部委托代理层次较多,部分基层员工不熟悉创新型信贷业务。山东省诸城市的诸城外贸公司,2012年出口创汇1. 4亿美元。公司负责人建议允许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贷款,向银行借美元、还美元,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但实际上,各大银行已开展了外汇贷款,只是与该公司长期合作的本地银行没有开展此项业务,也没有去了解总行的情况。
龙头企业经营风险较工业企业高,银行重视资金安全,惜贷倾向明显。与工业企业相比,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风险较高。加之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承担了众多小散农户的种养殖风险,风险系数进一步提高。在2013年的H 7N 9禽流感事件中,广西参皇养殖公司亏损高达1亿元。而对商业银行而言,资金安全是首要原则。多家银行有关人员表示,由于缺少农业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涉农贷款一旦出险,银行就要承担所有损失,因此他们更倾向于把资金贷给工业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即使贷款给一些中小龙头企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也很高。
银行谨慎过度强调担保,龙头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调研中发现,银行信贷员的收入与信贷业务挂钩,放贷时十分谨慎,特别看重企业是否有充足、易变现的抵押担保品。而龙头企业的主要资产中,土地多是流转而来,目前还不能抵押;流转土地上修建的农业设施,没有权证不能抵押;农产品库存虽多,除了大宗农产品易储存和变现外,鲜活农产品保鲜贵、计价难,银行也不愿把其作为抵押品。广西参皇养殖集团是农行广西分行的“AAA”级信用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仍被要求提供公司负责人的房产和其他经营性资产作抵押。
银行总部统一开发信贷产品,不接“地气”,难以适应龙头企业和农户个性化信贷需求。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订单农业形式,资金需求各不相同。基层银行更熟悉龙头企业、农户情况和资金需求,但业务权限较小,不能开发个性化信贷产品,大额贷款还需上级银行审批,限制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银行总部或省行统一开发信贷产品,适应千差万别个性化需求的难度较大。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公司负责人表示,农发行的3年期循环贷款对企业发展帮助很大,但根据总行要求,企业仍须向银行每年报送一次申报材料,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当地银行认为可以简化手续,但无能为力,目前只能按规定办理。
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建议
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提高银行“三农”信贷投放比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建立更加公平的财政奖补机制,根据金融机构原有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和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共同确定奖励条件和金额。给予县域金融机构和非县域金融机构同样的涉农贷款奖励政策。新建立的县域金融网点,适当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金融机构可对减征的税收资金增提贷款损失准备或补充资本金。
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银行风险容忍度。鼓励大型商业银行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建立本地化金融机构,为当地小银行提供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并利用小银行的资源优势,创新金融产品,满足订单农业发展的个性化金融需求。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增加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竞争度,使商业银行主动提高风险容忍度。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积极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订单抵押、存货质押等信贷产品。
建立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分散银行服务“三农”的市场风险。积极推广价格指数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降低订单农业的市场风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创新农业再保险模式,扩大农业再保险覆盖范围,分摊和转移农业巨灾风险造成的可能损失,提高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积极性。增加农产品期货品种,放宽期货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加强农业金融担保体系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依托现有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建立多层次政策性担保体系,为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结合担保公司的贷款质量和扶持效果,完善政策性担保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激发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对龙头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金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畅通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交流渠道。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