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廉洁准则》和《处分条例》

21.12.2015  17:07

  2015年10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为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我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制定学习方案。12月4日,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广泛开展自学。下发《准则》《条例》合订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逐字逐句地消化理解,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将《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组织集中学习。厅机关、直属单位各基层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在12月10日前组织集中学习,带头先学,作出表率,以上率下。通过组织生活会、讨论会、交流会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入研讨、深化理解。

  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 12月18日至25日,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轮流观看《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确保实现党员干部学习两部党内法规全覆盖。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单位门户网站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法规解读等工作。通过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开展测试考核,围绕《准则》和《条例》,集中时间对厅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测试。同时,以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督促广大党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