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15.02.2016  16:48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支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为了加强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保护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化部近日颁布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现将此规章转发给你们。

  请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认真学习领会《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各地的工作实际情况,搞好法规政策的解读工作,积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为艺术品经营者做好辅导、服务工作,推动我省艺术品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2月15日
 

  链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