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
03.09.2014 20:0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后,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上的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崔延南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教育。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运用民族知识、民族政策进党校,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全市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确保民族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拨等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加强“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建设,热情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切实把少数民族群众的力量凝聚到我市政治、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上来。
四、加强对新形势城市民族工作的调研工作。要认真总结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3.09.2014 20:08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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