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土地有“身份”
日前,利津县彭家村的彭向阳领到了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书上记录着本户的家庭承包地实测总面积、承包地块总数以及每块地的面积、形状和四至。到今年7月,作为利津县的土地确权试点地区,凤凰城街道34个村、3836户村民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面积2.9万亩。
土地确权怎么“确”
“关键是前期调查摸底工作要做细,农户土地经过私下的流转、互换,实际耕种的土地与承包合同存在很大出入,摸底的时候就要搞清楚每一块地的去向。有时,一户的土地流转给三四户,就要挨户去核对,确保土地面积、位置的准确性。否则有一户对不上,工作就得从头做。”常家村村支书赵乐任说。
自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以来,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然而各村往往根据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小调整”,避免出现“有人无地种”和“有地无人种”的局面,这也导致了实际耕种面积与二轮延包合同面积不符。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盐碱地的开荒等进一步造成农户承包地四至不清、位置不明,土地纠纷不断。
常家村、南楼村、庄家村是凤凰城街道实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三个试点村,自2013年6月确定试点实行,到2014年3月颁发经营权证,进行验收总结,交流经验,历时10个月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告一段落。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任何工作偏差都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凤凰城街道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于强军认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重点在于“依法规范”,只有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才能确保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这些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流转双方有书面协议或可达成书面协议的,便按照协议进行确权登记;对于持有争议的土地,便由协调小组出面协调,解决争议后进行了确权登记。
从农户家庭承包基本情况,到调查摸底地块的分布情况,再到承包地块的测量绘图,事无巨细,都需要多次公示公开。“公示的土地有异议,我们就调查走访,召开会议,把问题解决了再公示。大小会议开了30多次,公示就有十几次,没有问题了,每户再签字确认,确保土地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都有群众参与。”南楼村村支书李长波介绍道。
让农民资产“活起来”
店子村位于凤凰城街道西南部,共有183户,现有土地530亩,人均八分半地,满野都是小地块。
42岁的村民纪勇家里有4口人,3亩多地。他告诉记者,家里的地主要种棉花、玉米等作物,收成好的时候一亩地纯收入不过400来块钱。纪勇出去干建筑小工,一个月能挣3000块钱,相比之下,在家种地的妻子王红霞更辛苦,收入却太微薄。
在农村,像纪勇这样情况的农户并不在少数,对他们而言,种地赚不了多少钱还耽误不少时间,因此,青壮年劳力多选择外出打工,村里种地的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更有甚者,将土地闲置荒废。“我们也不愿意自家的地荒着,就怕流转出去容易,地收回来难。”有村民反映。
“农民有了承包经营权证,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他们就可以放心地把土地流转给农户企业、家庭农场进行合理开发,以土地换收入、换股权。而承包土地的种粮大户或企业,也敢放手投入,扩大种植规模,发展特色农业。土地确权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加快了土地流转过程,便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凤凰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崔建忠说。
2014年10月,店子村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关系得以明晰;2015年4月,店子村530亩土地全部流转给“利津店子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将土地承包给35个种粮大户,由种粮大户集体发展小麦、玉米、水稻等传统农业,同时探索油用牡丹等特色农业。店子村村民摇身一变成“股民”,每人享受每年256元的“现金分红”,也方便了他们外出务业,村民们有了“双份收入”。
土地确权任重道远
土地确权明晰了土地使用者的产权关系,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然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这件做到实处的好事,对村民而言,依旧是一件新鲜事。
从2013年6月的试点村,到2015年7月,耗时两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凤凰城街道34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终于全部发放入户。
“我们拿到了这个土地证,也不知道能干啥。地又跑不了,发不发证有啥两样。”一位村民这样说道。对于利津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刚实施不久的村庄来说,在调整结构、规模经营还缺少经验的情况下,谁都不敢第一个“吃螃蟹”。农村土地确权的后续工作依旧任重道远,需要政府和群众的探求与摸索。
“土地确权从法律上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避免了因拆迁导致的各项土地纠纷,是土地流转的首要前提,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土地确权的宣传力度,将政府的好政策做到百姓心里。”凤凰城街道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强军表示。(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