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 支持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中国山东网9月18日讯 (通讯员 孔进 张宪旺)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精神,进一步发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推进区域性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联合制定《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委托山东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投机构),按照“企业自愿、市场运作、规范透明、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对挂牌企业进行股权支持或代偿银行贷款。
明确直投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标准
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前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直投基金给予每家企业平均300万元的股权投资支持。此前已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也可享受直投基金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直投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不能按期偿还的银行贷款本金,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按20%的比例代偿,并相应转为对项目企业的股权投资。同时明确直投基金投资单一企业(包括代偿银行贷款)所持股比例不超过30%。
规范直投基金的操作流程
对于股权投资,山东省财政厅将挂牌企业名单发送给直投机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向直投机构提供挂牌企业资讯,直投机构与拟投资挂牌企业对接开展入股谈判,与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签订投资协议,直投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同时将投资协议书报省财政厅备案。对于代偿银行贷款,直投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发生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的,可通过直投机构提出申请,由直投机构审核后统一报送山东省财政厅。
建立直投基金的联投机制
建立直投基金与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联投机制,鼓励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投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对直投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也可跟投。建立直投基金与高水平资本运营机构等联投机制,鼓励实力强、水平高的资本运营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与直投基金联动,投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或拟挂牌企业。建立直投基金和银行信贷投贷联动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大倍数跟进直投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项目。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