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诚信评价动态管理
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在网上发布《济南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诚信评价工作,分别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动态计分、动态管理和年度评价制度。
《办法》明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分别承担各自所辖职责范围内的诚信评价管理工作。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诚信评价实行动态计分,主要分为AAA、AA、A和B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和不良。考评以得分划分等级,90分为基本分,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扣分。其中,AAA级的年度诚信评价分值为90分及以上,AA级分值为80至90分之间,A级分值为65至80分之间,B级分值为65分及以下;对从业人员的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评价制度。对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按照其严重程度由轻到重,分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达三条的,进行“黄牌”警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五条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达三条的,进行“红牌”警示。
《办法》指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将诚信评价结果与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注册管理、表彰评优、市场监管等工作进行联动,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其中,对诚信评价结果为B级的单位除作为年度不诚信单位进行通报外,还将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限期3个月内整改并在此期间暂停其投标资格,不予办理资质升级、增项等各种手续。对受到“黄牌”和“红牌”警示的从业人员,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对受到“红牌”警示的从业人员,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在本市6个月的从业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建议注册机关吊销其注册执业证书。(关学军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