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证明“卡住”食品流通许可 相关部门与社区各执一词

26.01.2016  11:32

  “证明迟迟开不出来,半年多过去了,《食品流通许可证》还是没办出来。”近日,市民余斌(化名)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的美容养生店遇到办证难的问题,跑了多家单位至今无果。

  市民犯难:一纸证明迟迟开不出来

  余斌告诉记者,他经营这家店已有三四年,去年店里新增加了涉及食品和保健品的项目,根据相关政策,他需要到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平阴食药监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去年9月办证时,平阴食药监局让我到社区开 一份材料,证明我的店属于经营性质,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开出来。”余斌称,自己的店位于平阴县文笔山路南段路东,属于小区门头房,“房产证上房屋的性质写的是住宅,所以平阴食药监局要求出具这份证明。”他表示到榆山街道办事处咨询此事时,对方明确表示“不给开”,“到底是不是属于经营性质,来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到底咋办:相关部门与社区各执一词

  1月22日,平阴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只要出具一份住所不属于违章建筑的证明即可,“根据相关规定,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或者是违建,是不允许批准办证的,所以需要这份证明,如果当事人不好办的话,可以让房东找社区或者物业去试试。”

  榆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则表示,此类证明不应由社区开具,以前曾因出具类似证明引起纠纷及官司,“如果房子要拆迁,住房和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差别很大,我们没法去承担这份责任。”该工作人员称会跟社区再商议一下。

  文汇社区居委会主任常(音)女士也表示,社区无法去核实房屋属于何种性质,或者是否属于违建,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了社区能开哪几种证明,“当事人要求开的这份证明,不在这个范围内,所以我们没法出具。”她同时表示,如果当事人有土地证及房产证,就可以证明房屋不属于违建。

  相关规定:有政策界定社区公章使用范围

  2014年11月,省民政厅等十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项规定》),对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适用范围的各类证明。

  《十项规定》中提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

  “《十项规定》说了一个范围,但是没有告诉我们具体哪些证明能开,哪些不能开,所以有些情况还是很为难。”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

作者:刘阳   网络编辑: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