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济宁瑞康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的公示
10.03.2015 17:4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按照《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济宁瑞康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了开展环境检测的申请,经审查,拟将该机构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序号 | 机构名称 | 环境检测 业务范围 | 环境检测 项目数 | 计量认证情况 | 法定代表人 |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
1 | 济宁瑞康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 |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 | 80 | 2015150027U | 2018年1月20日 | 曹晟 |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31-66226689(传真)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邮编:250101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0日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3.2015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