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评论员: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表率
做人以立身为本,立身以立学为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决定着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然而,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本来对法律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了解,却自以为无所不通无所不晓,不屑学法、心中无法。这直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甚至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学法的模范,才能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
领导干部做学法的表率要强化对宪法的学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依法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做学法的表率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指导,其核心内容是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自觉厘清思想认识的误区,明确党和法治的关系,真正认识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清除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识观念。
领导干部做学法的表率要努力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这些都是各级党政领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就要学习这些与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善学者明,善思者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社会现代化治理水平,学法懂法是领导干部必过的第一关,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力与水平的及格线。
来源:《法制日报》(2015年2月13日01版)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