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体系 扩大服务领域

05.02.2015  08:52

我省试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体系

◆17市129个县(市、区)有了法律顾问

◆青岛市直党政机关联合聘任法律顾问团

□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2月4日讯 法律顾问,不只是政府的“座上宾”,党委也十分需要

这样的法律参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省政府法律顾问张巧良是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他告诉记者,自去年7月29日省政府正式聘请法律顾问以来,他作为法律顾问参加了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与运作座谈会等多项专题会议。“省政府每逢开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信访案件,必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到场。”让张巧良印象很深的一个细节,是省政府举行“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省政府主要领导走进会议室,开口便问:“法律顾问来了没有?”当确认到场后,会议才开始。而前段时间召开的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也邀请他参会并发言。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介绍,去年我省在全国首创“法律顾问+专家库”模式,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肯定。省内17个设区的市、129个县(市、区)已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省、市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100余件重大事项的法律论证。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并将探索建立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青岛市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步伐。他们改变法律顾问仅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现状,扩大服务领域,从政府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协工作拓展。青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牛俊宪介绍,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聘任法律顾问组成市法律顾问团,市直党政机关通过政府采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目前,相关文件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采购工作也已完成,共有50家律师事务所中标取得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资格。

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对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具有重要意义。”张巧良说。

2015法治山东建设五大看点

1、出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和建设标准

3月底前,出台《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9月底前制定出台《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对今后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2、扩大立法后评估范围

今年继续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扩大立法听证范围,今后凡涉及不同群体利益调整、社会高度关注、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立法项目,一律召开立法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完善委托第三方立法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被委托单位,细化委托起草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草案起草质量。在立法后评估方面,今年将扩大范围,会同立法任务较重的5个省直部门,各选取1件实施2年以上的省政府规章开展后评估工作。

 3、做好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关准备工作

目前,我省只有济南、青岛和淄博三个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下一步我省将抓紧研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关工作。指导设区的市政府建立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做好人才储备和培养。

 4、《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5月1日实施

目前,全省约有20万行政执法人员。随着《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将纳入统一监督之下。省法制办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在线培训考试和信息化管理。同时,选择5-6个设区的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创新试点。

 5、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在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之前,也就是2012年1月1日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届时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要依照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和公布,否则不能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记者 张春晓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