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建立全市环保工作定期通报机制

21.04.2016  10:27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环保工作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诸城市环保局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要求,不断创新环保理念和监管手段,建立起全市环保工作定期通报机制,增强了镇街、园区落实环保责任的紧迫感,促进了全市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该项工作以诸城市环委会的名义,由一名分管局长具体抓,通报内容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监察等情况。各分管业务局长、各科(室)、站、大队各司其职,每月7日前,对明确要求提报的内容,上报至宣教科。每月10日,宣教科负责汇总并形成通报,将上月环保工作情况通过市安全公文系统,通报至全市所有镇街、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底对各镇街、园区环保工作的考核依据。 

  此举对督促镇街、园区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完善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